劳动合同中约定不能辞职是无效的。 劳动者在任何时候辞职都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不过,劳动者应当留存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一般来说,个人档案包括了你的个人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奖惩记录等重要信息。在辞职后,你的个人档案一般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原单位保存:如果你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原单位一般会将你的个人档案保存一段时间,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相关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随意使用或修改档案内容,因为档案属于敏感信息,需要妥善保管。 2.转递相关材料:如果你需要将个人档案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你需要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调动或辞职通知、新的工作单位接收证明等。 3.自行保管:在某些情况下,你也可以自行保管个人档案。例如,如果你正在求职或创业,可以将档案放在家人或朋友家中保管。但需要注意的是。
可以。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 1、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2、《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关于失业保险是否可以补缴的问题,我们需要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答。 该条款明确指出,任何职工均需参加失业保险项目,且在法律上要求具备相关条件的用人单位与职工依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共同承担相应的失业保险费用。 因此,如果你想参保失业保险,就必须满足是所在单位的正式员工这一前提条件。 针对由于个人原因引发的失业保险断缴情况(如职业变动或辞职等行为),则不被允许进行补缴处理。 然而,若因单位原因导致了本应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未按时予以支付,此时便可由单位提出申请,请求对未缴纳部分进行补足。
童工年龄是16岁以下。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从事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造成两处以上伤残即多等级伤残者,按最高等级结合伤残赔偿附加指数综合计算残疾赔偿金,但是最高赔偿指数不能超过最高等级的上一级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总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签了一年的合同,没到一年,劳动者可以走。 劳动者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没做工伤认定不能打官司的,只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单位或者自己、亲友、工会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被社保局书面回复不予准许的,而又有证据和不服行政决定的,才可以凭借此“社保局书面回复”,向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第一,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材料审核。 第三,劳动鉴定能力委员会一般会选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的范围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劳动者的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以及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需要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由仲裁机构审查代理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