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主动辞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申请劳动仲裁不需要交钱。劳动争议仲裁是不收费的,既是为了减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经费,并且劳动仲裁委的经费由国家财政保障运作。但是劳动者败诉,自己的权益将不能得到支持。
不发工资构成财产侵权,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工资发放记录)并采取以下措施: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大队)投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广安劳动仲裁有效期是1年,
没有劳动合同,如果有以下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伤保险待遇。
个人和个人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自然人之间是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与其他合同相比较,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条件,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 由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是因为单位存在过错而导致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义务包含: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职工不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服从管理的义务。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具有较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较丰富的经验,职工服从管理,可以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良好秩序,有效地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用人单位在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后,职工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后,应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包括: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
单位无故辞退职工的话,应当向职工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往往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宁德市柘荣县的产假天数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