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工伤免责条款一般是无效的。 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往往有“工伤自负”“概不负责”等免责条款,这种条款违反宪法关于劳动权的保护原则,违反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不符和“法律和社会公德原则”,应当是无效的。 依据这一原则,对于所有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工伤事故免除雇主赔偿责任的,都没有法律上的拘束力,都不能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
在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违法的,只在要在一个月内签订即可,未超过一个月,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得不到赔偿支持的。 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关键点在是否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有则无赔偿,无证据,则需要赔偿。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4、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到期没有续签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为员工按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根据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登记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其应当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患病不能继续工作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如果不想缴费就暂时搁置。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应及时足额支付。 2、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个人小老板欠工资不给员工可以直接向老板讨要,必要的时候可以联合其他被拖欠工资的员工通过比如罢工等合理合法的手段讨要工资。 如果个人向老板讨要无果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单位,投诉后他们会责任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或者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由单位承担,如果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存在异议那么就需要单位举证非工伤的证明。如果单位没有证据证明不是工伤,那么就会按照工伤进行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工资超过自然月结束的三十天没有结算,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构成拖欠工资。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律途径和方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