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主张过期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过期食品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售出被食用,将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消费者应第一时间求助工商部门,现在有多个渠道可以接受其投诉,如拨打工商部门的投诉热线12315或食品药品统一投诉热线12331。 3、食品过期的处罚有: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网约车退车产生纠纷的话,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举报,让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解。调解无果的话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属于民事财产纠纷,一般都是符合起诉条件的。 2、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遇网约车“爽约”时要第一时间向约车平台反映,如对平台处理结果不满,可致电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订单,其中约车手机号、车牌号、预约乘车时间、起终点这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所需的必要信息,并在投诉时向12328话务员提供,有关部门将竭尽全力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收集、固定证据后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中国联通是一个企业,在民法上跟自然人等其他主体是地位平等的。因此,起诉中国联通跟起诉公司一样,无任何特殊的要求。
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形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受害人名誉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法院采取以下一些保护措施: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1、快件发生被拆开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4、一般来说快递被拆开都是快递公司进行赔偿,只要提供证据,对方都会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是别的特殊情况的话,就可能是卖家进行赔偿,这个时候还是需要向卖家提供相关的证据,标明是对方的过错。
民事诉讼要有明确被告,只要提供对方身份就可以了,不用拉着对方到法院起诉。 诉讼中,如找不到对方,法院会通过公告形式送达材料、缺席判决的。在找不到借款人的情况下,查到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到法院起诉,进行公告送达。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借款人资产。
解决邻里纠纷的方式有四种。 第一种是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种是通过第三人的介入来调解,如村委会或居委会的工作人员; 第三种是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实事求是并依据法律,客观公正解决问题; 第四种是去人民法院起诉,遇到实在协商且派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问题。 先找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解决。如果,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没能调解好,可以找当地派出所解决,还是解决不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为先街道办事处、村社干部,再当地派出所,最后找法院。
是没有青春损失赔偿这一规定。 因为青春损失费的赔偿依据的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损失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也应当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方法。关于夫妻离婚损失费多半是指的青春损失费,虽然我国法律中并未对青春损失费做出规定,但是也有与之对应的离婚赔偿规定,即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当事人被告知自己的图上被侵权的,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维权: 1、被告知图片被侵权后,著作权人应该第一时间调查自己的作品是否被侵权,如果是被侵权的就需要收集相关侵权的证据 2、如果作品被侵权的,要联系侵权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的行为,下架侵权的作品,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 3、侵权人如果不停止侵权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就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被人恶意举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 恶意投诉是指投诉人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颠倒是非,捏造事实,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实的内容和不存在的问题。被人而恶意投诉,如果情节严重,可以报警处理追究其责任。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