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申诉行为本身而言,属于刑事诉讼程序范围,申诉及受理、再审都应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处理。
需要看具体的案情,有处罚就有案底,比如警告拘留罚款;没有处罚就没案底。
被诈骗建议及时报警,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 发现不应当拘留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也有三种特殊情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的。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视情况而定。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察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说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
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暂时无力偿还的,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永久无力偿还的,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明文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同时有徇私枉法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不可数罪并罚,除非受贿行为与徇私枉法行为不具有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徇私枉法行为根本与行贿无关联的时候才可以数罪并罚
视情况而定。诈骗罪一般要求被骗数额较大。数额较大需要依据所处地区经济水平判断。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法制的基本原则。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将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反贪、反渎部门处理;对实施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将案件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必须自己到派出所去申请办理退款手续,收到判决书就可以去。派出所不会主动退还的。退还期限决定于是否是警方作出的退还保证金决定,如果是警方依法作出,时间是三个工作日;如果公民提出申请,一般最长就是七个工作日。
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报警。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传销构成犯罪要满足的四个条件如下: 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二、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三、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四、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这四条就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量刑标准。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一般违法人员,本着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原则,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的参与人员未达到人数、级别的标准但又侵犯市场秩序,或者违反了许可证制度时,则应根据其在传销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区别对待,作出不同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