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单凭转账记录不能定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罪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仅凭一份转账记录并无法充分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具体来说,满足以下条件的证据才可以用来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双方醉酒强奸未遂怎么判刑: 1、行为人在醉酒状态下强奸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14周岁以下幼女的,从重处罚;存在恶劣情节或后果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2、强奸未遂的,应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1、一般正常情况下,合同诈骗罪罚金在一千元以上。一般情况下是法官根据犯罪情节及涉案金额来判定罚金,属于法官自由裁量部分; 2、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3、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合同,应当理解为不包括单纯的借款合同,因为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诈骗相当于直接通过诈骗的手段使得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1、上海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诈骗数额达4千元的予以立案追诉,量刑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 2、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出售假币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1、出售假币是指出售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出售假币且数额较大的,一般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为人出售假币并且数额巨大的,一般应当判处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1、不收费。辩护律师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 2、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除了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3、在审判阶段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律师除了提供“三证”外,还要出示起诉书副本或裁判文书。
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对于当事人递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往往选择不予受理。 其给出的主要理由在于,诈骗罪并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范畴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仅当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受犯罪行为侵犯造成物质上的损失,或财产被罪犯毁损导致经济损失时,才可依法发起此类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构成。 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幕交易罪并未将行为人实际牟取了非法利益作为本罪既遂的标准。 内幕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管理秩序,这也是我国刑法将内幕交易罪归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一类犯罪的原因。 因而,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上述客体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本罪,至于是否实际牟得非法利益则在所不问。
邢事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刑事强制措施用于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适用于未被羁押的情况;取保候审用于社会危险性不大的情况;刑事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逮捕适用于已有查证属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金额达到六万元。 1、职务侵占的金额达到六万元,同时人民检察院对于该行为,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提起公诉。 2、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诉讼宣判分为两种: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分别的程序为: 1、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2、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