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其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要看情况。 通常情况下,贷款机构考核申请人,主要是个人信用、收入状况、工作状况和个人资产负债等几方面。 为别人担保会影响我们的个人信用和个人资产负债率,若我们的个人资产负债率过高,是无法取得贷款的。
担保人无能力偿还的表现主要是没有财产可以偿还,或者没有能力再有经济来源。无力偿还主要分两种,一种是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有这种情况的,可以按照规定要求分期偿还;另外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偿还的话,只能就债务人的现有财产来清偿。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
欠钱不还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责任已经超过担保责任期限 如果担保人进行担保后,就有偿还借款人债务的义务,然后再向借款人索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有影响,很可能不能做担保人。在一方黑户的情况下是不能给第3方做共同担保人的,因为征信不好,所以没有做担保人的资格,只能征信良好的人才能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其财产。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承担保证责任。
联名担保就是指几个保证人一起担保债务人到期履行债务,也是保证的一种。 保证责任又称为保证债务或者保证义务,是指保证人依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代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义务。
抵押车不能过户,车子已经办理抵押,说明车子物权已经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所以,车主没有权利把暂时不属于他的车子过户他人。需要还清抵押款,解除抵押之后确权,才可以办理过户。
可以去找资质好的亲属朋友给自己的贷款进行担保,或者直接找担保公司也行。有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人为贷款做担保,对贷款的审批是有助力的。可以尽可能多地准备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资料。这些都能体现借款人拥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也对借款人成功申请到房贷有一定的帮助。
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后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