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章建筑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国家是不予补偿的。国家规定,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2、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3、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
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赔偿的。 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也不能否定违章建筑物的权利人对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行为的违法性不等于财产的非法性。 强行拆除违章建筑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因此应予以赔偿。
当然可以。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强拆,就是公平的强拆。强拆有几种情况,一是,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当然是拆了没商量,而且没有补偿;二是,政府需要征用土地,按照法律的程序对居民进行补偿,但是某些居民仍然觉得吃亏,不愿意拆迁,政府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拆迁。三是,政府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拆迁。
拆迁可以强拆的情况: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子塌了宅基地有没有效,具体要看什么情况来定。若是因为自然灾害导致的坍塌,宅基地的使用权尚在原房主手中,可以申请原地重建,并根据手续建造获得新证。若是因为超过两年空置、年代久远失修导致的坍塌,那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子收回,此时就是宅基地是无效的。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进行买卖。因为个人只对农村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并不具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但是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买卖。
小产权房拆了有没有补偿,要根据房屋的权属来源是不是合法来确定,并不是所有的小产权房都是不合法的。小产权房拆迁时候有没有补偿,需要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小产权房虽然禁止买卖,但是可以在本村集体组织内部流转,所以本集体成员购买了小产权房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认可批准的,在拆迁时会给予补偿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小产权房取得了集体组织相关单位批准人可的,在拆迁时也会有补偿的。再就是小产权房屋屋主在拆迁是肯定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在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概念,只是在实践中,称农村自建房为小产权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可以转让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划拨土地转让应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同时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村上没有办土地确权的,当事人可以准备相关资料,要求村委会协调补办登记。 如果当事人手续以及相关资料都已经准备齐全,但是村委会不办的,可以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反映。 此外,如果当事人错过土地确权时间很长的,可以单独去国土资源部门申请补办土地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