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因修建公路而进行房屋拆迁的,要给予被拆迁人经济补偿,如果是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农村高铁两边各30米不准有建筑物。一般铁路两侧30米内严禁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距铁路外轨中心线两侧30米以外、200米以内的区域内不宜临路新建学校、医院、敬老院和集中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根据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1、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3、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4、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厂房进行拆迁的,补偿的标准依据补偿项目而定,如果是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农村危房拆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户主所有。宅基地土地发包方无权将土地收回,也无权收回户主的土地使用权,但一户村民只允许拥有一处宅基地,在村民拥有一处新宅基地的情况下,农村危房拆了之后,户主不得在申请宅基地建房,需复垦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会成为耕地,但耕地的使用权仍归户主所有。 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允许转让的,但必须得到集体组织的批准,且不可将农村宅基地转让给非集体组织成员,若受让人在本村已拥有宅基地,转让行为也会被视为无效。
通常各地区实行的补贴标准都是一致的,其计算方法均是根据往年各地的补贴资金规模及面积数据而来。各地的补贴金额略有不同,通常在50-200元之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针对的补贴对象自然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朋友,没有耕地自然也不会给你补贴,这是帮扶也是奖励,但不是救济。如果土地发生了流转,则该补贴给原承包人,如果在流转的时候已经对此有了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具体来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弥补被拆迁人临时住房或临时居住的不便;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房屋拆迁人主动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某些权利,如自愿移居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非法占地最数量较大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地罪。“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立案标准是: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就可以立案追诉。
不是说户主是谁宅基地就是谁的。 户主是代表了整本户口上的每个家庭成员,而宅基地是属于每个家庭成员的,除非户口本上只有户主一个人,其宅基地就属于户主本人。因为现在宅基地是实行一户一宅申请制度,只有整个户籍家庭才能申请一个宅基地,不可以每个家庭成员都申请宅基地。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所有,房屋产权书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屋就属于谁所有,并不是户口登记簿上户主是谁,房屋就归谁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户口迁走了,房屋还是完好无损的。因为房屋还是你的固有资产,你暂时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但是你不能够对房屋进行修建,处理的办法只能是三种:1、推出宅基地获取一定的补贴。2.流转给他人。3.等待自然倒塌后被政府回收。二、户口迁走了,房屋已经破败倒塌的。这时候你的房子已经没有什么经济价值了。这样的房屋也是不重新修建,如果没有其他价值应当被回收。三、自己户口迁出,父母户口仍在农村的。虽然你的户口迁走了,但是你父母的户口还在农村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一户一宅原则归父母所有。四、户口迁出后,遇到的拆迁补偿问题。如果你的户口迁出了,你不属于村集体的成员了。那么你只能得到房屋赔偿。
红线外房子能否提出申请征收需根据情况而定。若红线外的房子能够独立存在,那么不会征收,因为原则上不属于征收对象,并且不存在合法征收的事实基础,此种情况下,政府对其实施征收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当然,如果一半在红线内一半在红线外,并且未拆房子将会变成危房,那么会征收。征地红线外多少米需要拆迁若是房子的建造早过高速公路,则只要是不属于高速路征收的红线区域之内,均不能够征收,也就是无需撤迁。当然,若是高速公路建造在先,而房子建筑在后,那么房子应该远离高速公路红线三十米之外建造。据了解,高速路跟住宅的最佳距离通常不得低于三十米。根据公路法规定:需明确公路两旁边沟外缘起不低于一米的公路用地,而高速公路目前并无明确规定。公路建造限定区的范畴,是由公路用地边缘起向外的距离规范是:高速路不得低于三十米。 限定区内和红线外的房子并非一定要拆除,只有影响安全行使或用户生产生活的可以跟公路管理部门商议获得补助或搬迁。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谁。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三块地”改革指的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其中,农村土地转用、征收与使用权出让补偿标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则,宅基地审批权限都是试点改革的重点。 开展“三块地”试点改革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土地流转等)、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一起,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