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能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对区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有的,根据当地拆迁办应当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媒体公开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户口冻结是政府行为,意味着迁出,迁入都不行了,待到拆迁结束就恢复正常了。1、户口冻结的意思:某个辖区内的户口因某种原因从某年某月某日起不能动。意思就是既不能迁入,也不能迁出。不过,户口冻结一般只冻结迁入,很少有冻结迁出的。2、户口冻结的事由:a、城市建设征地开发拆迁,征地开发拆迁要按人口补偿的,冻结户口迁入是为了杜绝有人投机领取补偿款。b、国家大型项目建设移民拆迁,冻结户口迁入目的与开发拆迁一样。c、城市建设容纳不下蜂拥而至人口,暂时冻结户口迁入。d、其他事由需要冻结户口。
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如下: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3、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项目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所有权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法律规定归集体,即归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自2004年10月21日起该项费用以被国务院2004年28号决定解禁,准许集体组织内部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各省有不同的规定,有的省市还没有具体规定。但主要原则是村民自制原则,由村民2/3以上决定分配方案。二、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针对土地使用权、农民生活来源给予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户,即农民个人,如果同意集体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则归集体统一使用。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人员补助费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补偿是针对财产所有人的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财产所有人。标准由省级政府授权给设区的市政府制定。
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补偿方案之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的情况及时公布。
国家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有《民法典》、《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多部法律,对房屋拆迁活动的规范与被拆迁人的补偿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家里有人农转非征地补偿款不会被扣。家里部分人口农转非不属于“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或“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情况,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以取得征地补偿款。同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农村集体组织协商同意后,农转非的成员也可以酌情获得补偿款。
小产权房被拆迁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属于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不具备独立产权,如有明确的买卖协议,协议有效,涉及到拆迁可以结合拆迁项目的具体补偿政策享有相应的补偿。
铁路征地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铁路征地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拆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后方能实施房屋拆迁,分别是:已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已发布《拆迁通告》;已进行入户调查;已公示评估结果;已送达评估报告;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已发放、领取补偿款。
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因此当征收补偿协议产生纠纷时不能采用民事协议的方式来寻求救济,应当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