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如果拥有的是电子驾驶证,那么也是可以正常的上路,只要电子驾驶证的状态是正常的,没有被吊销、暂扣之类的,就可以开车上路,交警查驾驶证的时候只要出示电子驾驶证就可以了。 电子驾驶证虽然可以代替纸质驾驶证接受例行的检查,以及处理一些违章之类的,但是要注意,电子驾驶证是不能完全的替代纸质驾照的。因为如果驾驶员因为某些违章情况面临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是暂扣的时候,是需要及时的将自己纸质的驾驶证上交。 因此电子驾驶证跟纸质的驾驶证虽然都是属于驾驶证,但是电子驾驶证的使用范围还是有限的,可以说电子驾驶证只是作为传统驾驶证的一种补充形式。另外要注意的是,电子驾驶证使用是只适合于城市中心,如果是上高速公路上面,还是需要随身携带纸质驾驶证。
安徽五险一金缴费比例降低 1.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 2.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降低后安徽省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 3.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企业缴纳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 4.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1.5%降至1%5;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生育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 6.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上限为20%,单位按照1∶1比例缴付。
拆除非承重墙属于违法行为。拆除承重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拆除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被侵权人可以追究拆除者的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拆除的行为导致楼房成为危楼或者直接倒塌、人员伤亡等更为严重的后果,那么拆除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拆除承重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拆除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被侵权人可以追究拆除者的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如果拆除的行为导致楼房成为危楼或者直接倒塌、人员伤亡等更为严重的后果,那么拆除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一,如果是因为车子本就到了需要保养的时候而你没有按时去保养汽车,或者由于疏忽大意没有保养汽车,而驾驶带有安全隐患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这样造成的交通事故车主是要负全部责任的。 第二,如果你按时定期在汽车店保养了汽车,但由于汽车修理人员的原因导致换装了不合格的刹车总泵,这样造成的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要求汽车店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车子本身的问题,可以向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进行赔偿。 第三,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8年1月1日起将参保单位缴费比例由6.5%调整为7%,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不变。2018年1月1日起,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上调0.5%,A档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缴费比例由8.5%调整为9%,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缴费比例由6.5%调整为7%;B档缴费比例由4.5%调整为5%。 唐山市将设定最低缴费年限,2018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售假处罚标准的规定是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将会按照刑事法律进行处理。 1、销售的数额分为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种。 其中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销售的金额超过了五万元,则起属于金额较大的类型,应当判处徒刑或者根据情节处以拘役,同时不免除判处罚金。 金额特别巨大的,可能会面临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没收全部财产;
保险公司对查封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是不予理赔的。 首先,我们得知道什么是查封车。查封车就是具有经济债务纠纷的等等原因,被法院进行查封,而在查封期间不允许进行相关的买卖办理,转移,抵押解压,注销,变更等等办理事项的。 因此,查封车是不在保险公司的责任之下的。但是,这个案件的关键点在于,该车辆的查封时间,是在查封之前出的交通事故还是在查封之后出现的相关交通事故,这些等等都是需要律师进一步考证搜集线索考察的。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 1、刑事回避制度人员范围 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最高法院《解释》规定,人民陪审员、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和法院中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也属于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 适用回避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回避: 第一,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第二,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第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订金可以无条件退还,定金则因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已经缴纳定金,同时是因为买方原因单方面解约。则无法返还。 若是因为卖方原因,或政策调整原因导致无法实现交易,则卖方需要退还定金。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团员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团员的权利是指团员在团内的地位。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体,也是团组织的主人,他们在团内生活中具有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 规定团员的权利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团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团内营造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氛围。 按照相关的规定,团的组织应监督团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团员正确地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对于提高自身素质,发挥模范作用,对于保持和增强团的先进性,完成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