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是行政处罚其中一种形式。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发票专用章需要备案。如果开票单位需要刻制发票专用章的,需要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刻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发票遗失声明写作要点: 1、发票证明由丢失票据的一方写明。开头文档正中间写“证明”二字,开头称呼则是主管税务机关的全称。2、正文开门见山直接说明,在什么时间,为谁开具的发票,及发票类型,注明发票流水号。3、接下来说明发票丢失的原因。丢失的原因应如实填写,没有必要做虚假报告。4、最后将发票内容、发票号、及发票金额写明,格式要清晰明朗,符合阅读习惯,不要全部紧缩在一起。丢失已取得的发票联,不得要求原开票方另行开具发票,应当由丢失发票联的一方向对方出具证明,原开票方在查对存根联、记账联无误后,附原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按原来开具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 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 临时需要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经营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场所,由税务人员代为开具。依法应当纳税的,在申请开具发票时,缴纳应缴的税款。
发票三个人名一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关于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能为同一人,这个问题我国暂无任何相关的明细文件规定。但是,由于发票的填开应当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所以原则上来说: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可以为同一人。实际情况中,国税局认证系统可能只能审核密码区,无法审核开票人、复核人。也就是说实际生活中,关于开票人和复核人是否能为同一人的问题,国税局认证系统认证能过,但不合规。
1、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360天。 2、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为180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发改委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务院的职能机构,国家发改委的前身是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改委的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 2、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3、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 4、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等
发车后一般不可以退票了,可以改签。但有特殊情况的,经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的,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退票。这里的特殊情况是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所导致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二审开庭后一般是两个月内出判决书,但是也要看案情复杂与否;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不得对裁判再行上诉; (2)不得就同一诉讼标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但是,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除外; (3)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审法官不会偏袒一审法官,二审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进行审查,进而做出裁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而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重新发回一审法院进行审理的审判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审判基本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对判决的上诉案件,二审审理期限为三个月,起算点为立案之日。判决书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出;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院长批准后会延长,判决书会在三个月后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