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十二天的情形有很多,比如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等。
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具备以下要件就是有效的: (1)约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约定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约定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两者性质不同。 开除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处分当中的最高处分,分别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而辞退则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被辞退的公务员仅是有不适合继续留任的情形,被辞退后,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2、两者的后果。 不同被开除的公务员一般需要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终身不能再成为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则没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根据公务员招录考试要求的不同,一般禁考3-5年。
证人有可能变成涉案人。如果有证据证明证人也有参与违法犯罪的,会变成涉案人员。所谓涉案人员,就是与违法犯罪事件有关系的人。而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如果只是单纯的做证人,并没有参加违法犯罪的,则不会变成涉案人员。 证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按照有关规定,要确定行为人是不是完全的精神病人,应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即经过医学鉴定确认其危害结果是在行为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发生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对于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予以处罚的,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被治安拘留行政处罚不会留案底。只有构成犯罪的才会留下案底,而仅给予治安说明行为人并未构成犯罪,既然不构成犯罪,当然不会留下案底。 所谓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举办会议超过1000人的,应当进行报备。会议人数超过1000人,属于大型活动,需要实行申报备案制。举办大型活动前,承办单位(或具体执行单位)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申报。申报同意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执行单位)向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同时由安监部门负责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
电动车被弄坏可以报警。 具体分析如下: 1、损坏他人财产不构成犯罪,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较大是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或者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数额巨大是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10万元以上的。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当事人在酒后寻衅滋事并动手打人,造成他人轻微伤的,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对于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行为人实施的涉及到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在此后的六个月之内尚未被公安机关发现,则将不会被予以处罚。 上述法律法规中所规定之期限,应自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首次付诸实践之日开始计算。 而对于性质恶劣,且可能存在连续性或延续性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期限的计算方式则应自行为终结之时算起。
如果是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则会根据情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来追究妨碍公务的法律责任。 如果只是单纯的伤害行为,则看伤害的结果,追究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