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可以加对方名字。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情况主要有两种情况:(1)有房无贷;(2)有房有贷。但因为房子处于抵押状态,所以要加名字的话,得先到贷款银行去咨询抵押变更的事情,如果银行同意变更产权人的话,银行会出具相关的证明,然后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即可。
房子合同和收据丢了的处理:1、如果买了现有的房子,如果已经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从法律上消除了意外丢失造成的隐患,只需要补充丢失的材料;2、购买期房,未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如果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不必担心因合同和收据丢失而造成的隐患;3、还可以向开发商解释情况,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房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因为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发生的争议。房产纠纷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买受人能否拒绝履行受领义务,要看情况。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履行受领义务。如果买受人拒绝受领的,则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有:(一)房屋面积误差比临界绝对值是3%;(二)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救济请求;(三)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二手房买卖中,需要注意的合同细节有:1、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2、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3、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等。
房屋买了还没住,要交物业管理费。房屋交付业主后,不论业主是否入住都需要缴纳物业费。业主以没有入住为由拒绝交物业费的,物业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在法院诉讼中涉房屋评估需提供的材料有:1、农村私有房屋需提供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准建房屋批示手续、村委会证明;2、住宅需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利证、买卖合同;3、成套商业、办公用途项目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租赁协议、测绘报告书或各分层建筑面积说明。
没签购房合同一般能退首付,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
一般情况下,车库没有产权证,在被拆迁时是无法像房屋那样得到国家补偿的。没有产权证的车库,业主花钱买的只是车库的使用权,在法律上属于开发商的赠与,是一种附加权利,在拆迁时是不能得到补偿的。
老人去世后,房子的产权人不改为子女的名字等于遗产继承未完成,会影响房产的相关处置权。也不能直接简单改为子女的名字,应依法履行手续。根据民法典,去世者的财产有合法继承人,或者根据医嘱决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法定程序: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有效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如果只是用来自己居住不拿来出租,那只要到当地政府办理登记相关手续,就可以放心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新民居建设的目的:针对农村污水雨水排出紊乱,垃圾处理困难,造成生活坏境污染重,电力设施、供暖设施、燃料燃气配套困难和混乱,造成隐患重重。新宅基用量增大,为了集约节约用地,改善农民居住环境设立新民居项目。为了保证农民利益,新民居可以按商品房项目建设,政府宏观协调控制地价和销售价。对旧宅基回收利用主要用于村集体项目,用地指标转移是损害农民集体利益应该杜绝。集体土地转移应有国务院批准并对补偿直接控制,农民一对夫妻只能一处住址,多余部分作价交还村集体统一安排,闲置宅基征收土地闲置税,直到交还集体为止。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