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可以写未成年人的名字,但需要分情况看待。如果是贷款买房,因为未成年人又被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独立购买房屋的能力,需要同时写上监护人的名字。但如果是全额买房,房产证上是可以单独写未成年人的名字。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构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为“未满十周岁”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即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构成不需要二者都具备,年龄和认识判断能力是“或”的关系,只要二者具备其一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双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注明住房分割细则住房所有权归属),以及住房房产证。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产证可以补加儿子的名字。只要父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儿子的名字,就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父母的房产证加上儿子的名字,一般属于赠与,儿子的名字被加上后,儿子对房屋也享有所有权。进行房产证加名,需要父母与儿子一起到房屋登记中心,一起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供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产纠纷打确权官司应当先准备好必要的材料,具体包括: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等。房产纠纷打确权官司要有证据证明原产权人。然后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需要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还是会属于自己。房屋产权的期限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时间期限,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但是土地上的房子是个人所有的,有所有权。产权70年的房子属于居住用地,到期会自动续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规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现行法规是不能卖的,因为还在按揭中,房产设有抵押,房产证作为抵押物抵押在了银行,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但现实生活中贷款没还完,是可以卖掉房子的,办法有: 1、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比较多应用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卖方则可利用买方的首付把剩余贷款付清,后撤销房产抵押的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2、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把个人的住房出售或者是转让给第三人,然后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不过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北京等城市早就叫停了转按揭,因此这种方法目前已经很少有人使用。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不可以的,购房合同已经备案,那么购房合同就不能修改了,购房合同人不可以修改,但是房产证可以添加名字。 购房者如果想增加房产所有权人可以待房产证办理出来以后,去房管局申请加名字的,加上名字的人则拥有了该套房产的一定的所有权。 无贷房产证可以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不一定的。 现在我国按揭贷款购房的还款人主要有两类: 一、购房人就是还贷人。 这种情况是,购房人本人符合贷款的各项条件,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购房并贷款,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就是购房者本人的名字,也是贷款人的名字。 二、购房人不是还贷人。 这种情况是,购房人本人不符合贷款的各项条件,包括购房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是购房人虽已成年,但是经济收入等各项指标不符合银行贷款的要求,这时候,可以有辅助还款人,购房人的父母或者是其他人,只要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并且愿意作为购房人的还贷人时,银行也是会批准这样的贷款购房的。这个时候,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就不是还贷人的名字,而是购房人的名字。
抵押贷款的房子不能过户,因为抵押贷款的房子在房管所办理了抵押登记,产权已经被抵押给银行了,过户需要拥有房屋产权才可以进行,需要解除抵押才行。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可以。房屋过户是可以委托别人办理的,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