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与分局时间长短无关。
人民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尚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有用,被骗了1800元派出所可以立案。
不可以。《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对于作品版权来说省版权局和国家版权局均可以进行登记。但是登记后所下发的证书不同。省版权局下发的是省版权证书,国家版权局下发的是国字号的版权证书。
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视情况而定。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够二十人但占公职分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工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工人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能够裁减人员: (一)依照公司破产法限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换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
可以。对方是残疾人不影响离婚。 但是一般情况下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离婚时另一方应当给予一些补偿,当然这要看他残疾的形成时间和原因,另外要看另一方的经济水平。 首先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判的。
那么诉讼离婚的情形有: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 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的; 8、事实婚姻关系的解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相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娄底市征地补偿标准》和《娄底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征收或征用土地按照本标准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征收或征用土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征收耕地(除水田)、牧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集体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具有灌溉任务的水塘,对需要另行选址造塘的,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60%一次性支付造塘等一切补偿费用,对于造塘所需占用土地不再给予补偿。报批征地红线图上无图斑显示、改变土地原用途新开挖水塘,一律按原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三、征收坟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林地补偿标准。 四、苗圃是指经林业部门登记造册定点种植苗木的基地。苗圃的土地征收参照执行其所占用土地的原地类的补偿标准。 五、经济林地是指成片种植油茶树等经济林木的土地,园地是指种植成片茶叶、水果等作物的土地。 六、非农业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渔场国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 七、征收原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蔬菜部门登记造册定点专业种植蔬菜的土地,其征地补偿参照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1.3倍执行。 八、征收土地时,可结合征收面积酌情向被征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了土地的农户支付误工补助。误工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 九、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协议签定并腾地的,按征地补偿标准的5%给予奖励,不再另行支付其他奖励费用。 十、各县市区在支付征地补偿费时,提取10%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剩余部分支付给享有被征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 十一、征收土地补偿面积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以GPS丈量为准,丈量误差最高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积的3%。 十二、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从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都没有对合同有效规定统一的条件。但是我们从现有法律的一些规定还是可以归纳出作为一个有效合同所应具有共同特征。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无效,指的是合同严重欠缺有效要件,绝对不许按当事人合意的内容赋予法律效果。《合同法》确立了鼓励交易原则,对合同效力不轻易作无效认定,只在该法第52条、53条规定了合同或合同中有关条款无效的情形。
不需要的。不一定非要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