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裁员的条件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够二十人但占公职分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工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工人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能够裁减人员:
(一)依照公司破产法限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换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员的经济补偿标准与企业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一样,员工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员工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一年计算,发放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以6个月计算,发放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022-09-24 11:16
用人单位有如下权利: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权利;对劳动者的管理指挥权;组织劳动的权利;处分职工的权利;知情权(不能侵犯劳动者的隐私权)。
用人单位的义务包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生产、工作条件;支付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培训。
劳动者的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遵守职业道德的义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020-12-09 17:09
单位裁员程序:
企业依据《劳动法》规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组织实施。在三十日内,与占全部职工人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裁减人员的有关手续。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制定裁员实施方案,提出被裁减人员名单,确定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员方案提前30天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根据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表,报告裁员方案,并提供企业财务审计表、劳动工资报表、法院裁定书或企业主管部门确认意见。
听取劳动行政部门意见后,企业向全体职工正式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2024-06-06 11:50
如果是合法裁员,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违法裁员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2024-10-25 09:49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022-09-19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