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待遇福利可以一样,也可以不一样,主要看劳动合同约定。同一个企业的员工待遇都有可能不一样。;2、子公司的员工只能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他可以成为总公司的人,但社保、公积只能在一个地方缴纳,不能重复缴纳,如果总公司也给他发工资的话,需要合并计税,否则就算漏税了。
一系列作品版权登记可以一起申请,具体可以参照下面的流程: 1,作品样本。2,作品说明书。3,登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填表、提交、并打印。
1、公司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2、公司股东可以为一人,也可以为多人,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且仅有一人。 3、对于公司股东,法律未多加限制,公司股东既可以是法人(即其他公司)出资,也可以是自然人出资,也可以是自然人加法人,且即使是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也能够享有股东资格。而对于法定代表人,需要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法定代表人的产生还受到股东大会、公司章程等因素影响。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查询一个公司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 股权质押的办理程序:
女方是可以的。婚姻法规定,男方不能在女方怀孕,产褥,哺乳,或产后一年内提出离婚,连流产后都不能提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法律是允许的。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不一定。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的有多种情形,最常见的是股权代持和干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邻接权的主体主要是出版社、表演者、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作品的传播方式发生了变革,在传统传播手段之外,出现了网络服务商。提供网络内容 服务的网络服务商,究其本质而言,与传统的传播主体有着跟相似的特征,都是提供了一个平台或者载体,将作品提供给广大公众获知、欣赏和使用。 关于网络服务商是否成为法律中的邻接权的主体,目前的法律并没有做出解释。作者认为,无论从网络发展普及的情况,还是公众对它的需求程度、依赖程度,还有网络提供的服务性质,网络服务商的作用都更接近出版社等传统传播组织,既然网络有了第四媒体的称谓,那么网络服务商的地位与传统媒体接近或者并齐也不是不无可能,即便不能成为现实,至少应该确认网络内容服务商的服务,它提供的传播行为是有其独创和智力劳动内涵的,那么法律保护网络内容提供商的智力成果也属正常。 由此,其他的媒体、传统的邻接权主体、其他的网络服务商,在其经过活动中就应该尊重网络服务商的权利,照搬他人网站内容、整体版式设计,转载其他网站内容不署名、不注明出处,不仅侵害了相关作品作者的著作权,就是对邻接权的侵犯。
离婚谁先提出没有区别。
夫妻一方失联,另外一方可以在对方下落不明满两年之后,到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法院正式宣布对方失踪之后会开具相关的失踪证明,然后凭对方失踪的证明,在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在双方任意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第四,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是的,必须变更,公司名称变更的话,商标也要做相应的变更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