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是否合法要看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以及是否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如果未经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租赁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业主有权要求租赁人支付占用房屋期间的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