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看父母买房是否明确指定赠与给谁或者把房屋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出资购置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是父母指定该房屋只赠与一方,或在做房屋产权登记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