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上班期间发生心梗并抢救成功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不请假不上班多久可以开除,没有明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例假”是月经来潮的通俗说法,每一位排卵正常的成年女性都会来“例假”。不过,“例假”不是法定节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没有规定女职工来“例假”时可以不上班的规定。人性化管理的企业会在女性员工来“例假”的日子里安排合适的轻工作。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下列劳动:(1)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作业。
公安局中秋节是放假的。不过,由于公安局职能的特殊性,中秋节虽然有放假,但是会安排人值班。因为《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明确规定了中秋节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所有政府机关,并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我国现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员工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本人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否则不算工伤。法律明确规定了,在上下班途中,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交通乘坐交通工具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上班时突发脑梗,如果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的,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单位未投保的,由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突发疾病”包括突然产生疾病和原有疾病突然发作。故死亡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防疫站周六周日上班吗?防疫站周六周日是不上班的。一般防疫站上班时间为早上8点到中午11点半,下午则是由1点半至5点,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周末休息,与行政事业单位一样的上班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由于兼职是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所以,损害赔偿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兼职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上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上班途中摔伤与此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上班途中摔伤是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应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停工治疗期间,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路上摔了是否算工伤,由实际情况决定。以下条件是工伤认定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里,由于工作原因出了事故受伤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里,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伤的; 4、有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