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 1、刑事回避制度人员范围 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最高法院《解释》规定,人民陪审员、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和法院中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也属于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 适用回避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回避: 第一,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第二,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第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以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为主要内容。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两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人大会议: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九、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十、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政协会议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 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 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 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 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 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 7、遵纪奖励与违纪惩罚规则(奖惩制度)。 8、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其他纪律)。
两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人大会议: 一、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四、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九、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十、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政协会议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主要内容有三部分,分别是: (1)宗旨。通过国际货币合作和汇兑的稳定和自由化,谋求国际贸易的平衡发展。 (2)功能和业务范围。通过业务活动执行协议条款和监管协议的执行情况,保证布雷顿森林会议,建立的国际货币体系的顺利运行,利用其审查贷款和监督对贷款使用情况的权力,影响中小国家的财政货币政策。 (3)组织体制。基金组织最高权重机构是董事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一是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合理调配监督力量和监督频次;二是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管内容;三是明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第一责任人的内容;四是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卫生档案的要求,从过去的制度层面的要求,提升到法律义务的层面来要求,并对卫生档案的具体内容作了要求;五是要求对公共场所加强监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六是对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技术服务机构的公正性及资质提出了要求;七是增加了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能营业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部装饰装修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八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将卫生信誉度等级在公共场所的重要位置向消费者公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民事审判阶段具体内容如下:1、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2、法庭调查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3、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4、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