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出心裁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也就是说,如果想在二审程序中变更诉讼请求,只能请二审法官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或者最后当事人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只能另行提起诉讼。
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审理是不确定的,具体的的开庭时间要由法院根据工作安排来确定,并会提前通知当事人。但是,对于因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的民事案件,法院有一个总的审限规定,即一般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在审限内通告开庭并结案。
事实上大多数律师确实不喜欢打“翻案”官司,尤其是委托人没有委托律师参与前期诉讼程序的案件。之前的诉讼程序中,你委托别的律师甚至没有委托律师案件败诉了,败诉后想要委托新的律师通过二审、再审等程序纠正之前的裁判结果。在这类情况下,律师想要达到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的目的,往往比一审直接胜诉要困难的多。律师此时的工作不仅仅是对抗对方的意见和证据,或是纠正法官对案件的认定和看法,更困难的是需要处理之前诉讼中当事人或原代理人所犯的错误。如果通过律师的努力得以“翻案”胜诉,当事人与律师自然皆大欢喜,如果不能,律师无疑是给自己又增添了一个败诉案例。
1.在遇到二审判决迟迟不给出的情况时,首先要确定二审判决是否已经下达。一般可以通过现场宣判进行了解,也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查询诉讼法院的官网平台寻找自己的案件。 2.如果判决是已经做出了,很多时候如果因为书记员和助理失误导致判决书迟迟不发。由于中国是二审终审制,判决出来了就是生效判决基本就无法再上诉申诉的。 3.如果判决还没下,可能是还没有宣判的原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重要还是二审重要要看实际的案情。原告在起诉时就应当准备充足的证据证明你所提出诉求,在一审时就应该好好准备证据,争取获得胜诉。被告在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时,就应该积极准备答辩状及证据材料去反驳原告,以此来让原告败诉。所以,在法院的一审程序中,原被告都应该予以重视。 在二审程序中,上诉人一方就得根据法院的裁判文书来提出自己的上诉意见,以此来获得法院的改判。因此,在法院的一审、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来说都很重要,都需要双方当事人去认真准备,以让法官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裁判。
民事二审推翻一审的可能性不大。 第一审民事案件宣判并送达判决书之后,原被告只要有一方上诉,就会引起第二审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审理认为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均正确,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大部分案件是这种结果。因为第一审法院不能保证绝大部分案件的正确性,是要问责的。 如果第二人民法院发现审判程序有错误,或者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错误,则撒销原判,发回重审,当然也可以查清事实后直接改判,但司法实践中极少,因为这样不利于下级法院改正错误,提高办案水平。只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错误,才直接改判,这种案例是少之又少了。
原告在起诉时就应当准备充足的证据证明你所提出诉求,在一审时就应该好好准备证据,争取获得胜诉。被告在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时,就应该积极准备答辩状及证据材料去反驳原告,以此来让原告败诉。所以,在法院的一审程序中,原被告都应该予以重视。 在二审程序中,上诉人一方就得根据法院的裁判文书来提出自己的上诉意见,以此来获得法院的改判。因此,在法院的一审、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来说都很重要,都需要双方当事人去认真准备,以让法官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裁判。
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率不是很大。 上诉是否改判,需要结合案件一审判决具体情况而定,主要集中在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的法律是否准确、审理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事实上大多数律师确实不喜欢打“翻案”官司,尤其是委托人没有委托律师参与前期诉讼程序的案件。之前的诉讼程序中,你委托别的律师甚至没有委托律师案件败诉了,败诉后想要委托新的律师通过二审、再审等程序纠正之前的裁判结果。在这类情况下,律师想要达到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的目的,往往比一审直接胜诉要困难的多。律师此时的工作不仅仅是对抗对方的意见和证据,或是纠正法官对案件的认定和看法,更困难的是需要处理之前诉讼中当事人或原代理人所犯的错误。如果通过律师的努力得以“翻案”胜诉,当事人与律师自然皆大欢喜,如果不能,律师无疑是给自己又增添了一个败诉案例。
1.在遇到二审判决迟迟不给出的情况时,首先要确定二审判决是否已经下达。一般可以通过现场宣判进行了解,也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查询诉讼法院的官网平台寻找自己的案件。 2.如果判决是已经做出了,很多时候如果因为书记员和助理失误导致判决书迟迟不发。由于中国是二审终审制,判决出来了就是生效判决基本就无法再上诉申诉的。 3.如果判决还没下,可能是还没有宣判的原因。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