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审维持原判,一审结果为生效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这个要看合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律师是根据当事人委托授权才能代理或者为当事人提供辩护。一审和二审是两个流程,一审的律师可否还能出庭,要看二审可否也委托了该律师作为代理人或辩护人。 律师费的收取以你与律师协商的以及签订的代理合同为准。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二审程序是需要另付律师费的。在签委托代理合同时就交纳,这是按程序阶段来收的,一审收费,二审如有那么还是要重新签合同收费的。
不同诉讼的判决书送达时限有区别,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一、民事诉讼: 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行政诉讼: 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会做撤诉,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1)对判决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 (2)对裁定上诉。对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 (3)涉外案件。对判决、裁定上诉均为30日,并可申请延长。 上诉后法院移送案件期限 (1)当事人向原审法院上诉的,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在5日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在收到上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5日内送达上诉人;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即最迟在提交上诉状后5+15+5=25天。 (2)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二审审限 (1)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2)对裁定的上诉。审理期限为30日。
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答辩人:陈某,男,汉族,1980年12月7日生,住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XX街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的,如果案件是一审终审的,一审判决结果就是终审,如果是二审终审的,不上诉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中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具体意思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此外,再审一般不改判是因为一审二审已经由法院进行法律适用,只有在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会改判。无论是一审法官还是二审法官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来审理案件的。而在我国法律中并未有二审改判对一审法官的影响,除非有证据证明一审法官在一审期间有不正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