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可以在二审提出。一审程序中,刑事被告人未认罪认罚,在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的,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酌情从宽处罚。但从宽幅度原则上要从严掌握,与一审程序即认罪认罚要有所区别。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关于当事人基本情况部分如下: 当事人、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列为“申请再审人”各方当事人均申请再审的,均列为“申请再审人”;再审申请书载明的被申请人列为“被申请人”;未提出再审申请或者未被列为被申请人的原审其他当事人按照其在一审、二审、再审中的地位依次列明,如“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对不予受理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只列申请再审人。 “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 在“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后的括号中按照“一审原告、反诉被告(或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或二审被上诉人)、原申请再审人(或原被申请人)”列明当事人在一审、二审、再审中的诉讼地位;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经过两次以上再审的,括号中的再审诉讼地位按照当事人在最后一次再审中的诉讼地位列明;再审程序是由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的,括号中的再审诉讼地位按照“原申诉人(或原被申诉人)”列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在括号中列明“案外人”。
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夫妻之间确实感情已经破裂的,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一方坚持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法院认为双方的感情没有破裂,还有修复可能的,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离婚二审上诉开庭没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根据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二审期间仍然可以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符合赔偿条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终审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审程序有以下四步流程: 1、被害人不服判决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2、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4、审理后对案件进行处理。
二审死刑还可以申诉,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起诉离婚上诉二审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
公诉案件二审能不能改判,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审判决有错误的,就能改判。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