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多少天《民法典》对此并没有相关规定,而是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进行阐述。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家法定产假是98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但是各地的具体规定不同,比如广东《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所以具体还是要看当事的相关规定。
产假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是没有绩效工资的。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公司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强制辞退休产假的妇职工,例如女职工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但如果非法辞退的,要给予经济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胎的产假是九十天,和一胎是一样的。且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法律依据:二胎的产假是九十天,和一胎是一样的。且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休产假期间工资应按照劳动者的休假前的月工资标准来发放。如果女职工是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人工流产是可以休产假的,已婚没生育过小孩的,就是符合计划生育的,只要出现人流都可享受小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符合计划生育多次流产的,根据医生假条,按病假处理,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休产假期间工资应该正常发,但是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楚雄州的产假可休息最多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