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无力支付工资并不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依照特定顺序进行清偿,其中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是优先清偿的对象。
国有企业破产员工的养老保险和工资在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如果要继续缴纳,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进行缴纳;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去当地社保局进行养老保险的办理,然后每个月定时去社保局进行缴纳即可。
企业依法宣布破产之后,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员工在企业实际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计算确定的,每满一年的,可要求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可要求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企业破产之后,也需要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企业破产优先受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导致运行不良,甚至是破产,在企业破产时需要先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破产的,员工个人或家属可以到工伤委员会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破产清偿员工有补偿金。在企业破产倒闭的情况下,企业应该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其他的抚恤费用; 另外,因为企业的倒闭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还得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给员工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劳动合同不是自动解除,是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所需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企业所欠税款; 4、企业的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对职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