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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无力支付工资违法吗

劳动工伤 2024-08-15 09:04 标签: 企业破产 工资

企业破产无力支付工资并不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依照特定顺序进行清偿,其中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是优先清偿的对象。这意味着,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员工的工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并且会优先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因此,如果企业破产无力支付工资,并不是因为企业违法,而是因为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工资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邹雨晨律师

邹雨晨律师

上海市建纬(包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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