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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休养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劳动工伤 2020-09-03 02:41 标签: 工伤 休养 工资 待遇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3.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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