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 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追偿是享有权益的,保证人的追偿权是独立于抗辩权之外的一项权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取得保证人的同意。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解除取保候审时不需要保证人一起去签字。解除取保候审时,通常由办案机关向取保候审人宣布,并送达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此同时,自然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主债务人破产对保证人责任的影响是: 1、保证人可能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可以预先行使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 3、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丧失。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破产法(试行)》第31条: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的规定,因主债权到期,保证人应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即破产宣告之日起承担保证责任。
刑事诉讼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
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提供房屋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并不能取得抵押权,抵押权是相对于债权人而言的。 【法律依据】根据《担保法》第三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
有保证人的债权人在执行中能参与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