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公务员年假补休补偿按照该条例进行,不过公务员单独的津贴,国家补贴以及单位补贴仍然按照单位管理条例来进行发放。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 一、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如果单位安排了,你自己不想休,这种情况按规定是没有补偿的。 三、如果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位安排了年休假,你自行安排没有休息,那么第二年就不能补休了。
欠钱不还最有效的办法,当然是跟对方协商,最省事省力,当然已经出现欠钱不还了,那么协商效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欠钱不还已经符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可以起诉。 不过公务员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又是在国家机关工作,一般不会出现欠钱不还的情况,因为这类的情况对于公务员的影响很大,如果你有明确的证据,比如说转款记录,聊天记录,借条等等,可以直接去单位跟对方谈,效果出奇的好。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补助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自2004年1 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由于每个城市的规定比例可能不一样,下面仅以金华市为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7.5%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职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按在职职工个人缴费 工资和退休人员退休费之和的2%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 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单位受贿罪: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0万元以上; 隐瞒境外存款罪:30万元以上; 私分国有资产罪:10万元以上; 私分罚没财物罪:10万元以上。
公务员的一次性抚恤金是按照当地的居民城镇收入的20倍赔偿的。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还设立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弹性条款,包含了造成工伤的一般情形,其中包含: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未报备私自出境,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其中包含了(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公务员录取的过程中,除了笔试和面试以外,其余的资格审查走的是审批制,比如说政审,背调,社会面貌调查等等,这类的材料都是需要在结论上签字盖章,然后政审材料是需要保存存档的,一般没有签字和盖章也不算完整的材料。而且比较严格的政审看到这份材料也会不予采用。 一般在入档的时候,没有签字,盖章的材料,档案室都会建议人员到相关的科室进行章印补盖或者相关责任人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