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一、付款性质不同:单位支付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只要在单位工作,单位就要支付,否则会受到处罚。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是自愿的。如果觉得社会保障更重要,可以每月支付费用,可以自己支付,也可以选择不支付。 二、资格不同:单位支付养老保险的前提是你有一份正常的工作和一个单位,但是帐户没有限制。无论是地方或不是地方,都可以交给社会保障人员。个人缴费养老保险不需要工作,但它通常是一个本地账户。 三、在支付对象和支付比例方面的差别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这一单位的缴款比率远远高于个人的缴款比率。然而,单位只交自己的本金,费率将高得多。最重要的是,其中只有40%被列入个人账户,而60%被列入社会保障账户。如果没有完美的死亡,只有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继承。将单位的养老保险与个人的养老保险进行比较,发现单位支付了大量的养老费用。因为大部分是单位支付的,个人的份额很低。
首先,如果你是公司的债务人,确实无法偿还欠款,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寻求延期还款、分期还款或者减免部分债务的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尽量达成书面协议,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其次,如果协商无果,公司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来追讨欠款。在此情况下,你应尽快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应对可能的法律诉讼。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如果你确实无力偿还,法院可能会对你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清偿债务。 此外,如果你确实无法偿还债务,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考虑申请破产。根据该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在破产程序中,你的财产会被清算,以清偿债务。如果清算后仍有剩余财产,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配。
能投标的。 劳动争议属于企业内部问题,对投标没有影响。 只要企业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相应市场禁入,对企业投标就没有影响。 招标文件中一般会要求投标者出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信用的截图,完税证明,社保证明以及财务报表等。
对于企业违反税收管理基本法规之行为所实施的惩戒措施如下: (一)可按照情节轻重程度处以每次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情节较为严重者,罚款金额涨至2000元及以上、1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对于情节更为严重者,则将处以罚款金额在2000元及以上直至1万元,以及1万元及以上直到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1、如果犯盗窃罪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的,一般不会被判刑。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盗窃500-2000以上的是可以给予刑事处罚的,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救治受伤职工,用人单位应30日内为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职工或家属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如果伤害发生在“因公外出期间”,并且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那么应当认定为工伤,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公司发多工资,属于不当得利,不可以不还。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实际上,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任何企业皆不可无故扣押或拖欠员工应得薪资。 如若发现此类情况,员工有权单方面结束与该公司签署的劳资关系,同时提出索要对应的经济赔偿。 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定,任何工资制度均需恪守平等参与和劳动付出基本原则,实现同等待遇。 工资待遇应当随着整体经济环境的提升而逐步迈向增长趋势。 同时,政府还会对总体薪资水平实施相应的宏观调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