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是: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2023-06-20 11:54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继承人是可以为权利人的。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
2025-03-20 11:50
老宅基地确权政策如下:1、老宅基地的确权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确定,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其所有权由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别分配宅基地的范围,确定其权利;2、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3、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024-09-04 14:22
农村老宅基地建房需要的手续是:建房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镇政府初审、公布初审意见,县级机关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核发许可证,镇政府查验,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镇政府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建房户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领取产权证。
2025-06-12 14:29
老宅基地上未经审批建房属于违建。在宅基地上建房需要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交由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查通过进行公示,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
2026-01-17 15:11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通过法定程序申请并取得批准手续后的自家宅基地上进行建筑工程,并不构成违章建设行为。
宅基地使用权人得以根据现行法例规定,合法拥有所属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权与使用权,有权依照现行法规,在自身获得许可的宅基地上构建住房以及各类配套附属设施。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若宅基地使用权人在本村已经完成了建房计划,则不得再次进行新的建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