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建筑工程有以下分类: 一、按用途分类,分为农业建筑、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其中,工业和农业建筑称为生产性建筑。 二、按房屋建筑高度分类,可分为低层建筑,也就是一到三层的建筑;多层建筑,也就是四到六层的建筑;中高层建筑,也就是七至九层的建筑;高层建筑,也就是十层及以上的建筑和;超高层建筑,也就是超过100米的建筑。 三、按房屋建筑使用材料分,可分为木结构、砖石结
我国民法总则中法人的分类: 我国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与非盈利法人,以及增加特别法人这一类别。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环境污染事故分类有: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线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 环境污染事故的等级划分等级: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二
土地使用方式有: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 【法律依据】 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民法总则将法人分类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以及特别法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八十七条规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倾销按性质分类分为以下几类: 1、突发性倾销,又称短期倾销,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为防止商品的大量积压危及国内的价格结构,在短期内向海外市场大量地低价抛售该商品; 2、间歇性倾销,又称掠夺性倾销,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为了在某一海外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而以低于边际成本的价格向该市场抛售商品,待将竞争对手驱逐出该市场后再实行垄断高价; 3、持续性倾销,又称长期倾销,指某一商品的生产商一方
民法总则的权利分类如下: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划分: 一、一般质量问题; 二、一般质量事故; 三、重大质量事故。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四类。 【法律依据】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国务院,重大事故、较大事故逐级上报国家铁路局,一般事故上报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四十五条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实行分级调查。特别重大事故调查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情况有: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二)重大事故; (三)较大事故; (四)一般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