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需要纳税,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我国个税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 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仲裁时效从离职之日开始计算,除非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综上,如果劳动者在离职之后一年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所有加班工资,除非劳动者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国庆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举报,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的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举报。企业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安排劳动时间,超出的时间算是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形下劳动者有权利拒绝加班。企业没有正当理由强制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没有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一般能算到劳动争议发生前一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损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在在职期间发生有关劳动报酬的争议,则不受上述限制,但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深圳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及标准如下: 1、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班费被明确纳入工资范畴。 在我国,按照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总额的统一定义,它主要由以下六大部分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项目、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因特殊情况而支付的工资。 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加班费是构成工资总额的重要部分之一。
自动离职不影响加班费计算,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一次性付清。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月计薪日天数×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月计薪日天数×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月计薪日天数×150%×加班天数。
五一加班费按照平时工资收入的三倍计算,五一法定休假时间是一天,如果在五一当天安排职工加班是必须支付加班费的,不过五一实际放假的时间包括调休时间,若调休时间也在加班,后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调休期间加班工资按照平时工资收入的两倍计算。 在相关法律制度中非常明确的规定了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作为劳动者必须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这些关乎于个人切身利益,事实上无论是在五一还是在其他法定节假日,原则上用人单位都没有权利强行安排职工加班,因情况紧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遵循职工的意见,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拒绝加班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已经加班却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行为也违反法律法规,加班工资被拖欠的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