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可以按月缴纳或者按年缴纳,人社部门每月自动生成当月缴费计划,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按月或是按年缴费(按年缴费不要超过每年最后缴费期,一般为每年6月底截止)。一个月交一次的,费用比一年交一次的要高,报销比例也高,如果将来在单位交职工医保,可以直接累计。而且一年交一次的,去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缴费标准去当地社保局规定;一个月交一次的,一般是灵活就业社保,缴费以上年当地平均工资做基数,待遇和职工医保类似
对于领完失业保险,但是却没有找到新工作的情形,由劳动者自行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医疗保险,此时不需要实际支付医疗保险费,而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会由政府出钱帮助失业人员缴纳了医保,这个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医疗问题,避免失业人员因为生病的问题花大钱。如果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新工作单位并开始续交社保费用时,单位的人事部会为你办理社保的启封手续的,而不需要你自己去办理,同时次月停止领取失业金。失业期间的社保费用是不用补缴的。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 在异地报销时,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准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也就是说在缴费期间允许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可以,应办理保险注销登记。退医保的受理条件: 1.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前因户籍注销、转出、学籍注销、参加其它社会保险等原因,要求退出参加居民医保,且尚未享受本年度居民医保待遇的,应在待遇享受期前或待遇享受期第一个月内办理退保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年度中途应征入伍的参保学生,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尚未支付其医疗费的,可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2.各类补办参保人员在待遇等待期前因户籍注销、转出、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等原因,又要求退出参加居民医保的,应在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前办理退保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也就是说在缴费期间允许断。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可以,应办理保险注销登记。退医保的受理条件: 1.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前因户籍注销、转出、学籍注销、参加其它社会保险等原因,要求退出参加居民医保,且尚未享受本年度居民医保待遇的,应在待遇享受期前或待遇享受期第一个月内办理退保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年度中途应征入伍的参保学生,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尚未支付其医疗费的,可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2.各类补办参保人员在待遇等待期前因户籍注销、转出、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等原因,又要求退出参加居民医保的,应在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前办理退保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