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反诉是可行的,但是一般来说只需要女方应诉作出答辩即可,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反诉,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关联的罪行,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自诉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成立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由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 (2)反诉的对象必须是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 (3)反诉提起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判决宣告前; (4)反诉所控告的必须是与自诉案件有关犯罪行为; (5)反诉之案必须属于人
附带民事诉讼反诉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 1.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权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对于先予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先予执行或者驳回申请。 3.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必要时,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4.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
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 (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3)反诉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范围; (4)反诉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反诉的特点: 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 2、反诉请求是独立的。 3、反诉具有给付内容且能抵销、吞并原告的诉
提起反诉的,法院要根据反诉金额和案件性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标准交纳;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反诉对象: 反诉的对象是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 特征: 一、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二、请求具有独立性; 三、目的具有对抗性; 四、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五、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劳动争议诉讼的举证范围: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劳动案件被告如何反诉: 1、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被申请人可以在劳动仲裁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
民事诉讼法反诉的问题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
一、必须符合民诉起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
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 因为反诉提出时,庭审辩论尚未结束,原告还有反驳的机会,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否则,要是庭审辩论结束以后提出反诉,必然重新进行诉讼程序,也会造成一些重复劳动,拖延本诉的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