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无效的,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才生效。 但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特征如下: ①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 ②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 ③合同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的,是法律效力的体现。
原件被涂改,扫描件不能与原件核对无误。在证据不确定的情况下,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能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被法院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在无原件核对的情况下,很难被法院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的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不能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定期保存的话,期限是10年或者30年。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已经成立的合同因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而没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也无须履行,但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并因此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不具备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 (2)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损害了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如仅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为可以撤销的合同。 (3)无教合同从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4)无效合同的确认权由、文民法院和仲裁机构行使。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之后,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由于合同是约定双方的行为,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需要留给对方合理的时间。
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房产属于农村宅基地房的,如购买方是本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购买,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如购买方不是本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般司法实践中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第二种情况,对于不属于农村宅基地房的其他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做无效合同处理或是认为属于行政机关处理的范畴,法院对于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案件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如果有盖章或者按手印也可以,效力是一样的。如果什么都没有那就没有效力。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也接受的话,那就可以认定为合同有效。
有效。《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盖章并签字的情形,单位签合同只盖章法人没签字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