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签订的电子借款合同只要符合以下要件的就属于有效合同: 1.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律师解答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临时工签免责合同如果属于以下情形就是无效的: 1.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的情形;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情形。 3.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等。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合同终止的情况如下: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 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 3、仲裁。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 4、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被撤销后一般是不主张违约责任的,因为被撤销的合同是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就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分析: 通常无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需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且合同成立需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车主未签字,表明其未对抵押行为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欠缺成立要件,原则上无效,抵押权亦无法设立。 可能有效的特殊情形 合法授权代理:若车主通过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签(如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签字视为车主本人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表见代理:若抵押权人有理由相信代签人具有代理权(如持有车主身份证、车辆证件等),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法院可能认定抵押有效(但车主事后可追究无权代理人责任)。
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实践中买方通过电话的形式要求物流公司将标的物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或门卫等行为,应视为指示交付,所有权和风险在代为签收人签字之后发生转移。
不能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