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里的房屋特指商品房,而不包括农村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购房者应当确认出售单位以前开发的楼盘是否存在质量纠纷的问题,企业信誉是否良好;第二步就是仔细阅读购房合同条款,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问清楚,不要贸然签字;最后一步就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预售商品房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抵押当事人在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最终的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只是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的一种协议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订金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才是房地产买卖中的正式的合同。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期间,如果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的,转让行为应为无效。 另外,从房产的角度来看,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有: 1、五证审核; 2、购房合同审核,即认真签好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 3、对照合同验收房屋; 4、审查有关证件; 5、审查房屋的质量; 6、审查交房费用,特别注意逾期交房和房屋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出现购房发票丢了,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那儿有购房发票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发票即可。
第1步,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 第2步,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第3步,开发企业需要在网上签约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开发商和购房者网上签约上报之后,开发商需要携带全部的购房资料,全套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二种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 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商品房买卖中,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应当视为要约邀请。 但《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