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二种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
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2-08-12 10:29
认定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如下:有效的认购书要求预售方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认购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认购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022-08-12 10:52
商品房认购书有合同效力。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认购书可以构成预约合同,具有合同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商品房认购书有合同效力。
2022-08-25 09:57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其效力是,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
2022-09-07 17:01
一、商品房认购书和买卖合同的区别
(一)目的不同。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二)约定的内容不同。
2022-08-12 13:44
一般来讲,认购书有以下陷阱:
1、内容过于简单,仅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价格、交楼日期等;
2、对分摊面积、税费、违约责任、配套设施、装修标准、房地产交付及定金的退还或丧失的条件、物业管理等诸多内容不作规定或者不作详细约定;
3、房产商以隐瞒重要事实,如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进行销售,欺骗购房者,让购房者先签认购书,收取定金,后签预售合同,骗取定金。
如何避免商品房认购书纠纷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认购书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而不是购房合同的从合同。
如果在认购书中明确设立有定金条款的,由于认购书的性质是预约合同,故认购书的定金应当属于立约定金。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乙方拒绝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