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 (1)申请登记。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土地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
土地使用权可以担保,作为贷款的担保品,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价值比较稳定,市场价格波动较小; (2)易售性较强,有广大市场,可以随时变卖; (3)易于保管,不易变质损失; (4)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技术不很复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
农村土地复垦补偿标准各个地区的规定不尽相同,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各地的相关政策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无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投资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 社会投资复垦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或者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规定,土地承包纠纷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法院不予受理。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裁定不予受理。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不予受理,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4、没有对集
办理土地使用权: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商用性质的房子,使用年限是40年。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
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
注销土地登记不一定是行政处罚,撤销土地使用证要看具体的情况; 国家如果是因为拆迁征地的话也会撤销土地使用证的。如果是因为非法占地等各种违法事情被撤销土地证,那就属于带有行政处罚性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1、收件与受理: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接受,转入受理程序,不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于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收理和接受。 2、办理与办结:符合受理条件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经
土地使用权确权办法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