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
1、申请。
2、受理和审查。
3、地价评估。
4、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6、公开交易。
7、签订转让合同。
8、办理出让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