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在女方家建房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
上门女婿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上门女婿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
一般情况下,女婿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女婿的妻子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特殊情况下,女婿有权继承岳父母遗产。比如:岳父母留下有效遗嘱指定哪些人继承自己的遗产;或者女儿已经去世,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可以取得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
儿媳女婿可以不赡养老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女婿对岳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上门女婿财产分割的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只是在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了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在特殊情形下享有遗产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仅是继承权在特殊情况下存在,主要是指儿媳、女婿自愿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但是并不因此认为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儿子和女儿健在的情况下,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不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儿子和女儿去世的情况下,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父母与子女之
儿子和女儿健在的情况下,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不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儿子和女儿去世的情况下,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父母与子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