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劳工在中国就业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是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非自愿失业。 非本人原因中断就业的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不可以约定违约金。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或者有商业秘密需要劳动者保守的情况下,才可以约定违约金。而毕业生就业协议并未约定对大学毕业生进行实际的就业培训和大学毕业生实际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问题,用人单位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说是无效约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
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就业权利如下: 1、平等就业的权利; 2、自由选择就业的权利; 3、获取报酬的权利;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就业权利如下: 1、平等就业的权利; 2、自由选择就业的权利; 3、获取报酬的权利;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65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中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享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申请暂缓就业不能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按照《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 1、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3、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九十日,最长为五年。 4、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不得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并应当在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届满前离境。 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