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单方解除。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签订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撮合合同签订后,中介费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产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当事人跳过居间人签订合同的,委托居间人有一方要承担法律责任,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私下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后果】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居间合同出现法定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如果是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
居间合同是由委托人和居间人签订的,如果房东是委托人,没有房东授权,签订的居间合同属于无代理权合同,房东不追认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居间合同不能作为房屋租赁合同,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和委托人签订的,而租赁合同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
对于民法典中居间合同可否延期没有作出规定,居间合同有效期,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工程居间合同授权人签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