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一般来说都需要15天到60天左右的时间,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工伤鉴定应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具体流程如下: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两份; 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 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 劳动仲裁六十天内结案; 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对于这样的情形单位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一般来说工伤是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是也有因工死亡的情况,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死亡是属于工伤鉴定等级标准的。 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而有些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个人未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也没有申报,造成工伤申报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工伤鉴定结果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鉴定结论出来后十五日后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如果没有不服的,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工伤赔偿的范畴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费补贴、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仲裁或者判决生效之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如果工伤鉴定没下来,如果停工留薪期已满的,则需要到公司上班;如果停工留薪期未满,或者劳动者上去严重还需要治疗,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限的,则不需要到公司上班。 所以是否要到公司上班取决于停工留薪期是否已满。
工伤鉴定结果和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是不一样的。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社保局;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是持有鉴定资质的有关机构。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 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 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3、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4、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1、如果鉴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鉴定费等费用的赔偿。 2、在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必须照常支付工资。 3、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鉴定。因为工伤鉴定的结论决定着最后工伤赔偿金额的多少。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且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职工居民身份证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