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全职员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均无权设定试用期,这也是对于聘用兼职工人必须遵守的原则。 因此,用人单位在招揽兼职人员时,慎重签署的任何含有试用期条款的合同或约定都将被视为无效。
1、退休公务员病逝后有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一般为2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 2、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的标准与地区有关。普通职工丧葬费一般为平均六个月的工资,抚恤金按月发放。
在国家法律规定中,若每月基本工资超出五千元人民币,便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由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后减去速算扣除数得来的。 有关费用扣除的标准为每个月五千元人民币(仅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 此外,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月度收入减去固定的起点——即五千元人民币之后,再减去专业扣除(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例如子女教育、房租或住房贷款利息、老人赡养费等额外扣除项),最后再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必要费用。
1、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 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4、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生育津贴并非单纯的产假工资。 它通常涵盖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件下的产妇能够享有的正常产假期间,国家对其所发放的相应生活补贴款额。 而相较之下,产假工资则主要指由产妇所属的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向处于该时期的女性员工支付的薪资福利。 因此,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发放主体并不完全相同,前者通常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下发至产妇所在的用人单位,以便后者再将这部分资金转手支付给对应的在职妇女职工; 然而产假工资则是由公司企业自行决定,并直接发放到产妇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一个企事业单位已按照相关规定加入了生育保险体系,他们才具备为其在职女性员工提供生育津贴这项福利待遇的资格。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我们国家的劳动法是特别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一部法律。其中规定,只要有劳动关系,就要签劳动合同。企业违法不履行他们应尽的义务,就要面临着相应的惩罚。上班起30天内必须签合同,否则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劳动仲裁,最多可以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每月按以下标准发给养老金,直至去世为止: (一)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退休时的标准全额发给。 (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按以下比例计发: 1、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88%的比例计发; 2、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2%的比例计发; 3、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75%的比例计发; 4、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的比例计发; 5、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40%的比例计发。
工作过程中要是遇到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按照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是会责令单位及时补足克扣的工资,当然还可以格外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若是这种投诉无法解决的话,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试用期期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工资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试用期未做满一个月辞职,不发放劳动报酬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