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年终奖不是每个企业都有的。年终奖作为一种通用的员工激励手段,大多数企业都会采用,但不是每个企业都有的。从调研结果看,其中61.1%的企业有明确的年终奖发放政策并按其执行,有四分之一的企业虽然也发放年终奖,但在发放制度上并不完善,另外还有8.3%的企业正在制定发放制度,2.1%的企业有制度但并未执行。只有1.4%的企业不发放年终奖。
辞职后年终奖不发放,当事人一般能选择仲裁的方法来解决。此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要到法院诉讼解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发放年终奖时需依法缴纳相应税收,同时也需履行代收代付员工个人所得税之义务。
关于解约后年终奖金的发放问题,主要取决于各大企业自身的管理规定和政策方向,因为确实存在许多企业是以员工必须完成年底任务为前提条件进行年终奖金的发放。
员工被辞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要扣年终奖的,年终奖会被扣。 年终奖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在规章制度中制定,企业员工辞职有无年终奖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决定,法律无明确规定。 但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年终奖励作为劳动者薪酬的一种形式,在法律上被明确界定为劳动收入范畴之内。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提前离职一般不可以主张年终奖,因为年终奖一般是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并不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辞退员工的,不需要补充年终奖。 2、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过错,还需进行补偿,但年终奖属于公司的一种福利,被辞退的员工一般是不能享受的。
若用人单位在其规章制度中明确表明,年终奖金发放之前结束与公司雇佣关系的员工将无法享受此项当季待遇,然而,劳动合同的解除并非由劳动者自身的单独过失或者自由选择离职所引发,而且劳动者已经圆满地完成了年度的工作任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年终奖金纳税方式的规定,对于个人能够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只要在获取该项报酬的同时个人当月的工资和薪资所得高于(或者相当于)2000元这一额度规定,就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应当缴纳的税额=个人实际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应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此情况下,对于个人当月的工资和薪资收入以及全年一次性奖金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都应该单独进行精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