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基本情况登记在登记簿上,并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颁发使用权证书。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登记生效的原则,经登记设立。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
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解决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时要注意: 1、因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未达标准,应承担责任; 第2、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3、因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第4、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注意,包括修理、返工和改建,而非仅仅是返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据转包的次数,转包的形态可分为:一次转包与层层转包。 所谓一次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后不再转让的行为; 所谓层层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
关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优先权: 1、优先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认定为建设工程验收备案日之后。 2、优先权预先放弃具有有效性。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优先权主张不应支持,除非建设工程验收合格。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造价发生合同纠纷时,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一)双方协商确定; (二)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三)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基本方式: 1、符合规划。 2、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3、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利用的要求。 4、划拨方式供地必须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条件。 5、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条件。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提取标准为按当年累计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各地政府所规定的标准不一致,如长沙市为万分之六,每年4月30日之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对一年度的进行清算和收缴。 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 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landuse permit)是政府部门为完善保障城乡居民消防逃生进出安全、户距道路用地规划发展有序、绿化水电基础设施能够顺利开展,配套建设。 结合公民的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应合理地设置建设用地,指导公民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个人生产生活居住等需要; 到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填写《拟建项目规划许可证(原址、